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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7-11-10 00:00  供稿:赵刚  来源:颍东区政府  阅读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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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的

实施意见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6〕46号)和阜阳市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农业与互联网技术融合发展,推动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四化同步”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深度融合为工作主线,以推进农业在线化和数据化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推动农业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培育发展农业信息经济,为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创新动力。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发挥政府在规划指导、政策支持、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互联网企业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培育形成市场主导的运营机制和模式。

需求导向、融合创新。围绕农业转型升级、农民增收致富、城乡协调发展的实际需求,瞄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任务,运用跨界、融合、创新、共享的互联网思维,促进信息技术在农业各行业、各领域、各环节的应用,创新“互联网+”现代农业新业态,拓展“三农”发展新空间。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根据各地实际,顺应农业现代化发展需要,明确“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方向、思路、目标和任务。按照先易后难、重点突破的思路,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健康有序发展。

统筹规划、示范带动。做好前期谋划和顶层设计,在农业物联网、农业电子商务、农业电子政务、信息进村入户、农业大数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开展试点示范,总结成功经验,优化配套政策,强化推广应用。

(三)主要目标

农业生产经营进一步提质增效。大力推进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在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产品标准化基地率先取得突破,建成一批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牧水产、农机应用物联网示范点,推广一批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新模式。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大幅提升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电子商务水平。到2020年,全市建设农业物联网示范点40个、农业电子商务示范点40个。

农业管理进一步高效透明。建立智慧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和农业数据库,推进农业管理服务在线化、数据化,基本实现农业信息开放共享、综合服务全域覆盖、产品质量全程追溯、政务管理智能高效,农业行业管理决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农业服务进一步便捷普惠。到2020年,信息进村入户村级服务站建设基本覆盖到全市所有县和1700个左右的行政村,并同步接入全国信息进村入户总平台,12316农业综合信息服务范围和人群显著增加,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信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信息服务、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明显缓解。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农业物联网示范专项行动

1.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农业物联网项目安排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重点支持设施园艺、畜禽水产、质量安全、农机农资等领域的应用,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物联网技术应用,逐步实现智能化、精准化农业生产。在基础较好的领域和地区,普及基于环境感知、实时监测、远程控制的网络化农业环境监控系统,鼓励应用农作物本体感知物联网技术,开展精细化生产管理。争取到2020年,全市建设各类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40个。(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农机局、市菜篮子办等)

2.推动大田物联网应用示范升级。突出绿色增效和环境可测、生长可控、质量可溯的要求,加强现有5个县市区大田农作物“四情”物联网监测点运行维护,推动其余3个县市区监测点建设,促进农业物联网示范县建设升级,建成覆盖8个县市区主要农作物大田农业物联网监测体系。在高标准农田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内,开展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病虫情监测预警、水肥药一体化管控、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农机远程调度等农机农艺农信结合的精准化作业示范。(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农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等)

3.加快物联网技术在农产品加工领域的应用。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依托物联网技术,使用基于互联网的开放式企业管理系统,推动农产品贮藏、分类分级、包装和运销等初加工设施装备智能化管理,逐步实现原料与制品可溯互通、加工全程智能控制、产品质量自动监测、生产过程可视化监管。(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等)

(二)实施农业电子商务示范专项行动

4.推动农业电子商务应用示范。支持县市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支持农业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升级。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电商营销和应用示范,推广线上营销和线下体验一体化经营模式,推广基于移动互联终端等新传播手段的在线化微营销和创意营销。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深度对接,培育壮大农业电商龙头企业。鼓励电商主体采取“以销定产”、“个性化定制”等方式,加强特色农产品产销衔接。引导支持农业电商经营者参与各类诚信创建活动。到2020年全市创建省级以上农业电子商务示范点40个。(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邮政阜阳分公司等)

5.培育本土化农业电子商务综合平台。加大本土化农业综合电商平台培育力度,力争到2020年建成3至5家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农业电商平台。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入驻阜阳,建立农业综合电商平台。鼓励快递企业参与农业电商平台建设,积极申报全国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基地项目。推进电商平台向基层延伸,加快电商平台地方特色馆、村级电商服务网点建设,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三品一标”农产品入驻。探索产地直销、生鲜配送、订单生产等农业经营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邮政阜阳分公司等)

6.发展生鲜农产品和农资电子商务。积极探索生鲜农产品和种子、化肥、农(兽)药等农资电商模式。支持具备冷链物流和仓储条件的农业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强与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地市场和经营主体的合作对接。完善生鲜农产品电商物流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着力解决农产品标准化、物流配送标准化、冷链仓储建设等关键问题。(市商务局、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畜牧兽医局、市菜篮子办、市供销社等)

7.开展农产品市场信息化示范应用。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产地市场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一体化经营,扩大批发市场网上交易份额,促进农产品产销与互联网、物联网协同发展。鼓励农产品、农资批发市场,特别是田头市场与知名电商平台合作。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产地市场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重点支持阜阳瑶海农产品批发市场、阜南会龙蔬菜批发市场、颍州和颍泉花卉市场、太和中药材市场等加快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二维码、RFID等信息技术应用,推动智慧型农产品市场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三)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专项行动

8.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围绕实施“绿色皖农”品牌培育计划,以农业“三品一标”为重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做到生产有记录、产品可追溯、信息可查询,实现与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对接,加快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程可追溯。力争到2020年,全市8个县市区、省级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区(科技园)、50%的乡镇农产品质量检测数据实现即时采集上传;农产品生产、贮运企业中80%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60%的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国家级示范家庭农场,20%左右的市级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省级和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60%以上畜牧水产规模化养殖场的产品实现全程可追溯;100%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30%的农贸市场,实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电子数据即时采集上传。(责任单位: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畜牧兽医局、市菜篮子办、市供销社等)

9.加快信息技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应用。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网上投诉举报、监测管理、红黑榜名单、公开查询等信息系统。强化上下游追溯体系对接,实现信息互通共享,不断扩大追溯体系覆盖面。加强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等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农资和农产品质量监管信息技术在市场监管和执法人员中的应用,基本普及质量安全信息即时查询核对知识和技能。(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畜牧兽医局、市菜篮子办等)

(四)实施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

10.强化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统筹资源、合作共建、互联互通、实际适用、节约高效”的原则,依托阜阳农业部门网站群、智慧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12316服务体系等,打造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加强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的信息服务职能,开通乡镇“12316”农业信息服务热线;完善市级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实现上连部省、下连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上下贯通、快捷高效的农业信息服务;强化市县乡三级农业信息服务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农机局、市气象局、市菜篮子办等)

11.开展信息进村入户行动。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营、社会参与”的原则,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以农业部信息进村入户试点为抓手,结合现有信息进村入户网络,依托村委会、社区服务中心、村邮站、村级电商服务站、乡村金融网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建设村级信息服务站,面向农村提供农业生产、农村生活、电子商务和培训体验等综合性服务。利用站点优势,发展农业电商和农村物流,鼓励水电气、金融保险、票务等基本公共服务资源接入。鼓励电信运营商、生活服务商、平台电商、金融服务商、系统集成商等积极参与信息进村入户专项行动。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涉农院校和乡镇农业综合站等技术优势,利用信息服务站点为农民提供技术咨询和宣传培训。力争到2020年,在全市所有行政村普及信息进村入户公益服务。(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财政局等)

(五)实施林业信息化建设专项行动

12.积极推进林业信息化建设。以提升林业现代化为目标,推进“互联网+”林业建设。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林业治理理念,提高林业治理效率。运用信息化技术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加快转变林业生产方式,实现林业产业提质增效,帮助林农脱贫致富。以林地、森林、湿地和沙地资源等现有数据库为基础,整合资源,构建集森林、湿地、沙地和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监管与灾害防控于一体的智慧森林动态监管平台,实现森林资源精准定位、精准保护和动态监管。试点建设“互联网+”林业技术推广平台。推进社会化林业科技推广服务实体建设,试点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的林业科技推广服务实体具体实施科技推广项目。加强林业信息网站群建设,提升网站综合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等)

(六)实施智慧畜牧专项行动

13.推进智慧畜牧工程建设。开发建设阜阳智慧畜牧业云平台,对接国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畜牧业统计监测、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动物卫生监测信息等系统,升级完善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系统,推动全市中大型规模养殖场、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厂、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和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全部纳入畜牧兽医信息化平台,提升各级畜牧兽医系统行业管理、监督执法、技术服务、政策宣传信息化水平,全面实现畜牧兽医监管手段信息化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智能化。(责任单位:市畜牧兽医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等)

(七)实施“互联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专项行动

14.发展“互联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根据各地农业资源优势和区域布局,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支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旅游应用互联网技术,开展农业电商推广,提高乡村旅游服务水平,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业综合效益。重点支持城郊都市农业发展区、沿淮适应性农业发展带、泉河生态经济示范区、颍茨河中上游可持续农业发展带、阜颍河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带等实施“互联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打造具有阜阳传统农耕文化和现代生态休闲农业特色的乡村旅游品牌。(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等)

(八)实施农业大数据应用专项行动

15.建设阜阳市农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按照集中建设、共享共用的思路,搭建涵盖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监督管理等功能的阜阳市农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现有各涉农信息化系统、电子商务系统、农业管理系统,完善农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依托市政府云计算中心,应用大数据技术建设农业综合信息数据库,实现农业数据资源的共享共用,推进涉农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全面提升农业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强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测评和整改,加强网络信息安全防护,确保信息系统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农机局、市气象局、市菜篮子办等)

16.推进农业信息增值服务。运用市场理念,引导相关企业深化整合应用农业数据资源,拓展农业信息资源应用空间和服务功能,开展农业数据资源增值服务试点,探索农业大数据服务商业模式,构建农业大数据服务新业态,培育农业大数据技术链、产业链、价值链。(市农委、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等)

(九)实施农业信息化知识更新培训专项行动

17.加强“互联网+”现代农业知识更新培训。通过各类专题讲座、培训活动和干部教育在线网站,针对各级领导干部、涉农部门干部以及信息化工作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互联网+”现代农业培训,培育信息化专业人才队伍,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和农业行政管理效能。(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委、阜阳技师学院等)

18.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充分利用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项目资源,开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的“互联网+”现代农业知识培训,培育一批既懂“互联网+”,又懂现代农业的复合型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以满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宣传培训,提升农民信息供给、传输和获取能力。(责任单位:市农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

19.建立“互联网+”现代农业创业生态体系。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阜阳创新创业大学、高校创业学院、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器、产业园、创投基金等作用,构建“互联网+”现代农业创业生态体系,提供“互联网+”现代农业创业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创业平台提供“互联网+”现代农业创业服务和培训给予补贴,对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创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及财政贴息,组织创业融资专场对接。建立“互联网+”现代农业创业项目库,成立导师团,组织“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论坛等,组建区域性创业联盟,开展创业培训、指导、拓展服务,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创业计划落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阜阳技师学院等)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作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农产品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成立“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领导小组,出台配套政策,强化工作推进,创造发展环境。农业部门履行牵头责任,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合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顺利实施。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大对“互联网+”现代农业投入力度,统筹整合利用各类涉农资金,以项目为载体,多渠道扶持“互联网+”现代农业。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互联网+”现代农业。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和电子商务,发展农产品全程追溯,实现产业链接、要素链接和利益链接。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涉农项目经费安排上向“互联网+”现代农业倾斜,支持农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

(三)强化试点示范。围绕精准农业、物联网应用、农产品溯源、农业电子商务等环节开展试点示范,探索模式、引领发展、推动普及。现代农业示范区、农村改革试验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区、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业物联网示范县、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县等要率先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试点示范。

(四)强化基础建设。加强农业领域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完善农村宽带网络建设,支撑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加强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网络信息安全责任,提高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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