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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东区五措并举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
发布日期:2018-04-13 08:24  供稿:区政府办公室 区民生办 区教育局  来源:颍东区政府  阅读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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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东区在认真总结去年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的基础上,2018年结合自身实际,修订、完善该项民生工程方案,强化五项工作措施,积极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卫生、营养、热乎、可口”的午餐或课间餐,推动学生形成科学的营养观念及饮食习惯,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一是动态管理实施对象。进一步摸清政策适用范围,做到“应入尽入、应退尽退”。2018年,全区12个乡镇办事处除城区所在地外的165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教学点) 符合条件,涉及在籍学生数52379人,其中小学34712人、初中17667人,全部纳入实施范围。和2017年相比,学校减少3所,补助学生增加966人。

二是精心测算投入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营养供餐除原来学生家庭承担的费用以外,每生每天国家补助4元,全年按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经初步测算,颍东区共需投入财政资金4190万元,由国家和省、市配套出资,补助资金将全部用于改善学生营养膳食。同时,明确规定有食堂的学校把学生的营养餐补助金额直接纳入食堂统一管理,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或家长。

三是确立健全供餐形式。采取食堂供餐和企业供餐两种模式。有食堂的学校,以采取食堂供餐为主,采取“4+X”模式,即每生每天国家(含省、区)补助4元,学生家庭再承担一定费用:小学生家庭每天自付2元,初中生家庭每天自付3元。各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确定供餐模式及供餐内容。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将对食堂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列入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把学生的营养餐补助金额直接纳入食堂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没有食堂的学校,采用企业配送营养课间餐的形式,由中标企业负责分片送到各乡镇学校,并安排学校设立学生营养餐供应室,确定专人管理。限公司为颍东区学校供餐企业。

四是加强动态监督管理。把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导,通过营养膳食补助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防套取、冒领资金,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同时, 区营养办配合区财政局对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的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据实结算、滚存使用,执行“日记、周核、月结”制度;严格实行实名制信息管理,对学生营养餐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防克扣、套取、挤占和挪用资金行为。

五是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坚持食品安全是营养餐工作的生命线,严把食品质量关、营养餐安全关,在各校建立健全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确保采购、加工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同时,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学校领导陪餐制度,落实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全程控制,确保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惠民工程办实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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