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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东区2018年卫计系统招聘编外聘用 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8-06-28 15:38  供稿:区卫计委  来源:颍东区政府  阅读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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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颍东区第三人民医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27名(详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2、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专业;

3、医疗卫生类专业2015年以前毕业生需提供相应的执业证书,护理、助产专业需提供护士执业证书;

4、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和满足用人单位其他条件;

6、其他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附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网络报名

(一)提供报名信息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9日9:00至7月13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http://ydwjw.pzhl.net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颍东区2018年卫计系统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自己的所学专业等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查询报名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报名后须于7月14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7月14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三)缴纳考试费用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7月16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四)笔试开考比例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17日13:00-17:00通过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未改报或改报后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退费。

四、统一考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此次考试笔试采取“1+X”的考试模式,“1”为综合,即综合知识,“X”为针灸推拿、临床医学、护理、医学基础知识等4个专业科目。

综合知识的主要内容: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内容。

专业科目考试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等。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8年7月29日,其中:

上午08:00——09:30   综合知识;  

上午10:00——12:00   专业科目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可于7月26日至7月27日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

上述2个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3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70%合成。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综合知识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若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本单位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科目分数高低排序(下同)。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所有证件、证书在提供原件的同时均需递交一份复印件以便留存。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聘用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一周。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工资待遇由招聘单位支付。编外新聘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阜阳市颍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请考生及时登陆颍东区政府网查询、查阅资格复审等相关考务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8-2320815

监督电话:0558-2320060(区卫计委监察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颍东区2018年卫计系统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附件:资格审查表


颍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28日

/UploadFile/1/2018/6/2018062815385084508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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