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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6033-3/201807-00001  信息分类:   / 报告
 发布机构:  颍东区司法局  组配分类:  部门预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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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成日期:  2018/7/6 16:12:54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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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东区司法局2018年招标采购预算明细表
发布日期:2018/7/6 16:12:54  阅读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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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东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

 

 

 

 

 

 

 

 

20182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1.颍东区司法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颍东区司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颍东区司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颍东区司法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颍东区司法局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颍东区司法局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7.颍东区司法局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8.颍东区司法局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本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本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工作,承办依法治区有关工作。

(三)、管理乡镇(街道)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指导本区人民调解工作。

(四)、负责组织、指导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社区矫正工作。

(五)、负责指导、管理本区律师工作。

(六)、负责组织、管理本区法律援助工作;开展“12348”法律服务的咨询、接待工作。

(七)、管理本行政系统的人事、财务、物资装备;负责财务装备的计划、申报、发放工作。

(八)负责本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及业务培训工作。

(九)负责全区司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指导管理全区法学专业社团、法学理论研究、法学教育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颍东区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颍东区司法局本级预算,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颍东区司法局本级

行政单位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大本区人民调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社区矫正工作等项基层司法业务的工作力度。

(二)、做好本区 “七五”普法工作。

(三)、加大本区法律援助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12348”法律服务的咨询、接待工作的力度。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公开表1

颍东区司法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部门公开表2

 

颍东区司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部门公开表3

 

颍东区司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部门公开表4

 

颍东区司法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部门公开表5

 

颍东区司法局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部门公开表6

 

颍东区司法局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部门公开表7

颍东区司法局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部门公开表8

 

颍东区司法局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颍东区司法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63.29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63.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63.29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648.89万元,占97.8%;医疗卫生支出14.4万元,占2.2%


二、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颍东区司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63.29万元,比2017年预算拨款增加102.35万元,增长18.2%,增长原因主要是司法局人员工资增长、养老保险缴费及司法行政业务经费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648.89万元,占97.8%;医疗卫生支出14.4万元,占2.2%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2018年度预算648.89万元,比2017年增加145.39万元,增长28.87%,增长原因主要是2018年度在职人员调增工资、养老保险缴费等。其中:“行政运行”预算401.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司法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基层司法业务”预算107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业务运行; “人民调解”预算4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业务;“普法宣传”预算6万,主要用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法律援助”预算83.6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业务;“社区矫正”预算46.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业务。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预算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42.3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统一由市人社局发放。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预算14.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69万元,降低4.57%。主要原因是司法局人员减少2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障方面支出。


三、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颍东区司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6.19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26.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81万元,主要包括: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颍东区司法局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颍东区司法局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颍东区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颍东区司法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663.2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七、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颍东区司法局2018年收入预算663.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3.29万元,占100%,比2017年预算增加102.35万元,增长18.2%,增长原因主要是司法局人员工资增长、养老保险缴费及司法行政业务经费增长。


八、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颍东区司法局2018年支出预算663.2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02.35万元,增长18.2%,增长原因主要是司法局人员工资增长、养老保险缴费及司法行政业务经费增长。其中,基本支出416.19万元,占65.58%,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行政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47.1万元,占34.42%,主要用于司法行政业务支出,包括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颍东区司法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司法局日常运转办公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颍东区司法局2018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颍东区司法局各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9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颍东区司法局2018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部门预算批复了社区矫正(区经费)、基层司法业务(人民调解)(区经费)、普法宣传 (区经费)、法律援助(区经费)、基层司法业务(政法转移支付业务经费)、法律援助(政法转移支付业务经费)、基层司法业务(政法转移支付装备经费)、法律援助(中央和省补助法律援助办案专款)8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7.1万元,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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